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申报的会计硕士和法律硕士增列为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将于2015年开始招生。
我校会计学科办学历史源远流长,长期致力于高水平应用型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培养了1万多名商界精英,商科特色鲜明,被誉为湘商的摇篮,在全国同行中具有广泛影响。会计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52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9人,博士(含在读)16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人选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7人。会计学科教师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8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2项,每年为企业承担横向课题数十项。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财政研究》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SCI论文1 篇、EI论文3篇、ISTP收录1篇、《新华文摘》转载1篇,出版专著10余部。会计硕士旨在培养精通我国会计准则,熟悉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能熟练运用英语和计算机,具有全面综合素质与适应能力,能够在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国际或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审计、公司理财、管理咨询等实务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会计专业人才。会计硕士学位点形成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企业内部控制与绩效评价、物流企业财务管理、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会计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湖南省同类高校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优势明显。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利用财经类高校优势,旨在培育“法商结合、服务地方”的高级法律人才,已形成“民商经济法为主干,经济刑法、劳动法和经济管理为主体,商事仲裁和律师法制为支撑”的人才培养模式。该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力量雄厚。现有校内专职导师30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0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0%,教授、博士占比60%。聘有校外资深实践导师18人,其中正高职称16人,副高职称2人。该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良好的专业发展平台。法学专业是湖南省特色专业并建有省级校外优秀实习基地;建有湖南商事法务综合实践基地、省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省人民调解研究基地;设有省民间投融资法治研究中心、商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研究所、廉政法治研究所等特色研究机构。近五年,该学位授权点承担法学课题5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课题9项(重大1项、重点1项)、国家软科学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4项;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法学专著12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项;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会议7次;获得省级教研教改项目5项。与校外单位共建“法学人才合作培养基地”24个,形成理论与实践互动开放的教学模式和机制。
据此,自我校在先期获得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三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基础上,再增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这是学校学位与研究生建设的又一重大突破,进一步拓宽了学校研究生授权类别与专业领域,优化了研究生培养布局和结构,形成了学科全面发展和特色鲜明的研究生学位教育体系。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努力培养高层次应用人才,积极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硕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为区域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刘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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