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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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式出台
发表时间:2006-03-05 00:00:00 点击次数:
    2月27日,学院党政办发出了关于印发并执行《湖南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我院酝酿已久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式出台。
    此规范的出台,经过了长期的酝酿、讨论,并征求了多方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旨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爱国爱校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积极奉献、热爱学生 教书育人、严谨治学 勇于创新、厚德修身 为人师表、谦虚谨慎 团结协作的职业道德,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师的积极作用,促进文明、高尚的师风师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文系党总支书记丁仕原谈到:这种道德规范以条文的形式加以规定,作为道德层面上对教师的约束,更加具体化、系统化,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师风师德建设。
   “作为一名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这几项道德规范是最基本也是最起码的,每一名教师都要而且应该做到、做好,发挥表率作用。”经济学系的刘志杰老师颇有感触。(文/宋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