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湖南商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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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湖南商学院章程》
发表时间:2015-07-03 18:28:12 点击次数:
    6月24日下午,学校在设计艺术学院综合楼三楼多功能报告厅召开2015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商学院章程》。全体校领导出席会议,校党委书记王汉青和校长陈晓红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教代会主席团成员和部分教代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我校副校级督导员廖明星主持。

  陈晓红校长在讲话中强调学校章程的重要意义,她指出,大学章程作为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和治理的根本依据,是学校的根本大法,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学校规章制度。学校章程需要充分体现湖商特色,承载我校精神,昭示办学使命。她希望所有与会成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湖南商学院章程》,提出宝贵意见。

      

        

  副校长刘国权详细介绍了《湖南商学院章程》的制定背景、制定依据和原则、章程内容结构与修改过程及存在的问题,并回顾了前期已经开展的工作。

  随后,与会成员对《湖南商学院章程》(审核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投票表决。最终,《湖南商学院章程》(审核稿)以高票通过。

    会上,王汉青书记作总结讲话,对章程制定的前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我校章程需要充分凝练湖商的文化精神和办学理念,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对于下一步的章程修订工作,王书记要求:一是要加强相关政策性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党中央要求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是要切实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完善党政联席会制度的组织形式;四是要确保学生各项权利,强化学生参与和监督。(文/胡慧美  图/陈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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