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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进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
发表时间:2016-11-14 17: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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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1月8日下午,学校在二办401会议室进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党委书记唐亚阳、党委副书记夏继春、纪委书记陈丽影出席。 纪委书记陈丽影传达了省委教育纪工委下发的《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公布了近期三湘风纪网发布的湖南近5年反腐大数据。她希望大家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化为自觉行为,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党委书记唐亚阳在会上讲话指出,召集进行廉政集体谈话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学校党委的职责。他围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的主题,从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是什么、如何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
唐亚阳书记认为,“两个责任”的提出强调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仅仅只是“领导”,还要负“责任”,其目的是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其重要工作来抓,形成“党委主抓、纪委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格局。两个责任中,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唐亚阳书记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举措。学校党委制订的《中共湖南商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界定了主体责任。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在“四个务必”,即:务必把主体责任放到心上,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干部身份,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务必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人上,班子集体要严格抓、经常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班子成员要直接抓、具体抓;务必把主体责任落实到行上,日常教育、制度规范、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都要到位;务必把落实主体责任体现到效上,打造一支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实现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文/图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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