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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山大讲堂】北京师范大学赵秉志教授主讲“刑法修正案(九)修法重要争议问题”
发表时间:2016-12-21 1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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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应邀来我校,在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刑法修正案(九)》修法重要争议问题”的专题讲座。校党委副书记夏继春教授主持讲座。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聆听了讲座。 ![]() ![]() 夏继春副书记向与会师生详细介绍了赵秉志教授,并为其颁发了湖南商学院客座教授聘书。赵秉志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讲座中赵秉志教授结合自己参与《刑法修正案(九)》立法研拟工作的体会和研究思考,就刑法修正中所涉及死缓犯立即执行死刑的条件修改、反恐刑法中新增设罪名及部分修改、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严格处罚、嫖宿幼女罪罪名的取消、贪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修改、贪贿犯罪终身监禁制度设立等问题从修法背景、修改内容、修法过程中的学术争议和研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与深入分析。 关于废除死刑罪名问题,赵教授从我国人权保障和死刑改革的实际需要出发,详述了《刑法修正案(九)》取消的9种罪名的死刑所具备的三个显著特点以及社会各界对死刑取消的争议。针对死缓犯执行死刑门槛的提高问题,刑法修正案九严格了死缓犯执行死刑的条件,增设了死刑缓期执行期间重新计算制度。对于“法益保护前置观念下的反恐新罪名增设”问题,赵教授基于日益严重的恐怖主义犯罪这一事实,详细阐述了刑法修正案九对恐怖主义犯罪所作出增改,并且就“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含义问题以及部分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行为犯罪化的合理性问题存在的争议进行了细致的探讨。有关网络犯罪新罪名增设的合理性问题,他详述了《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三种网络犯罪,并对修法过程中对这三种犯罪的增设存在的争议进行了说明。 讲座后,赵教授与师生进行了互动。(文/文章 图/程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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