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咸嘉学生公寓四、五栋被评定为“湖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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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咸嘉学生公寓四、五栋被评定为“湖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
发表时间:2007-11-27 00:00:00 点击次数:
接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07)331号文件通知,我校咸嘉学生公寓四、五栋被评定为湖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
按照《湖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指标体系》对参评的公寓进行了认真自评,查漏补缺及各项指标的逐项落实,并于1030迎接了省教育厅专家对咸嘉学生公寓四、五栋的检查评估。通过此次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我校学生公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我校建立的公寓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着力加强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工作得到省教育厅的高度评价。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17所高校的所有申报对象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集中评议,评定了包括我校咸嘉学生公寓四、五栋等在内的29栋学生公寓为湖南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