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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新学期首次学生干部例会
发表时间:2008-02-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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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4日下午,一次特殊的干部例会在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召开。法学院新任党总支副书记刘期湘博士在新学期的第一次干部例会中做了讲话。 针对许多学生存在挂科、英语弱、缺乏科研精神的现象,刘期湘博士要求同学们经常进行自我学习情况的总结。“我们法学院考察一个同学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绝不仅仅以分数作为衡量标准,但分数的高低却能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的高低。与此同时,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同学们必须时时注意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这不仅仅是读几本专业书籍、写几篇论文就能形成的。”在谈到生活作风的问题时,刘期湘博士建议用以下这几个标准对自己的生活情况作出总结:1、是否勤俭节约 2、与同学关系是否融洽 3、是否夜不归宿 4、是否注意个人卫生、寝室卫生和校园环境。在加强新学期法学院学风建设和作风建设这两大问题上,刘期湘博士希望法学院全体学生努力培养三大“意识”:主见意识(即创新意识)、主动意识(即责任意识)和主导意识。 “我希望学生干部们第二课堂各项活动的开展紧紧围绕学习力这一中心,注重实效,注意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思维。”在例会中,刘期湘博士对新学期学生干部的工作还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最后,刘期湘博士希望法学院全体学生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努力做到“五勤四注意”:即“口勤”、“脑勤”、“眼勤”、“手勤”、“脚勤”和“注意遵纪守法”、“注意个人形象”、“注意处理好各种关系”、“注意安全”。这次干部例会的顺利召开也标志着法学院新学期的各项工作进入了新的开始状态。(新闻网 :吴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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